close


「之前我實習的事務所接了個離婚案子,雖然有第三者,但元配並沒有打算告通姦,後來跟對方算是順利合解,不過,客戶也跟女朋友,也就是小三分手了。」

陳宏睿聽到這裡,後面的劇情幾乎就猜到八成。

「後來……」溫翊嵐嘆了口氣似地說,「總之,我們兩個開始交往了,跟客戶的女朋友。」

果然是這樣啊,陳宏睿有時候覺得,比起受女生歡迎,搞不好是溫翊嵐他的爛桃花太多吧。

「我沒辦法拒絕她,她剛分手,看起來很無助、很可憐……」

他截斷對方的話道,「你老闆怎麼講?」

「我老闆人很好,沒說什麼,不過那客戶跟他算朋友,我也不好意思繼續在事務所待下去,剛好我女朋友的老家在台北,說想回台北,我就跟她一起回來了……」

「結果你們回來沒多久就分手了。」

「是啊,」溫翊嵐澀笑,「其實我覺得她只是想找人陪。」

「我想也是。」

「對了,我老闆還幫我寫了推薦信,簡律師也說他是看了推薦信才決定用我。」

「你看過裡面的內容嗎?」

「沒有,我也很好奇。」

「那你——」

「但老闆叫我不要看。」

「噢——」

「我今天面試完本來很想偷看,因為簡律師邊看邊笑。」溫翊嵐撇撇嘴,「但因為面試上了,那我還是信守承諾好了,應該是寫我的好話吧?」

「那可不一定,」陳宏睿用指腹磨著下巴思索,「雖然我也是聽人說的,北部有個超帥的律師,只要他來開庭,女生都會跑去補妝,男的都會自動迴避讓路……」

「那一定是簡律師!」溫翊嵐不知哪來的自信一語斷定。

「可是我也聽說這位律師不算是個好相處的人,但他勝訴率很高……」

「宏睿,你在擔心我嗎?」,他伸手搭上好友的肩,「放心,我連考試都熬過來了,還有什麼好害怕的。」

陳宏睿歪頭思考了一下,「莎莎?」

「啊——莎莎他真的很可怕。」他點頭同意,腦中浮現好幾年沒見,卻仍記憶猶新的莎莎罵人畫面。

「我猜他一定在德國猛打噴嚏,並在小筆記本裡參上幾筆,回國找我們算總帳。」

「嗚好有畫面啊——」

他們一同大笑,而遠在德國被拿來當談資的莎莎還真的噴嚏打個不停。

談開之後,陳宏睿與溫翊嵐簡直聊上了癮,兩人互相詢問這段日子彼此發生的事,像是要彌補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缺席的時間,卻怎麼填也填不完。

不過,溫翊嵐今天忙面試,精神力與體力也達到了極限,邊聊著就在陳宏睿的床上躺了下來,眼皮也越來越重。

「翊嵐、翊嵐?」

他失笑地看著溫翊嵐歪七扭八的睡相,站起身來幫他調整好位置,對方睡得很沉,即使頭被抬起來墊了個枕頭也沒醒。

陳宏睿還把被子攤開,替他蓋好。不過,被子拉至胸口時看到那露出一半的刺青時,還是停頓住了。

一個吉他與音樂的抽象圖——這代表我們的友情,永遠是朋友。

第二次見到這個友情象徵,卻也是他傷心往事的刻痕。

陳宏睿再看一眼,當作是告別似地,用棉被覆上,希望能再也不見。

接近凌晨四點,陳宏睿把自己的房間讓給溫翊嵐睡,自己打算去客房睡。

由於剛剛聊太久了覺得有點渴,回客房前先到樓下廚房喝水。

他拿著水壺要倒水的時候,發現自己拿不太穩,水面搖來晃去,低頭一看,雙手正微微顫抖著。

方才的緊張害怕是自己用全身的力氣繃住的,現在放鬆了才反向到自己身體上。

他把水杯放回桌上,左手緊握著右手腕,不停地告訴自己,最難的都已經過去了。

大學一年級時是他最憂鬱難過的時候,他用各種社團、學校活動填滿自己的生活,明明每分每秒都有事做,心裡卻更加空虛。

只要聽見爸爸說溫翊嵐打電話來找他,他那天就會失眠,也曾經拿起話筒,按了幾個號碼又默默掛上。

不是沒想過認識新朋友,但他總不自覺地在對方身上追尋溫翊嵐的影子。

卻沒有人能像他一樣,笑得帥氣燦爛,對人溫柔時暖進心坎,對女孩子傻得像笨蛋,對自己則死心塌地認為他們是一輩子的朋友。

大一荒廢學業的結果,讓陳宏睿差點被二一,對此爸爸卻沒說什麼,像是上了大學就隨便他似地。

莎莎跟他是難兄難弟,但莎莎更慘,直接被三二退學。

莎莎的父母那時候在談離婚,莎莎破罐破摔地索性重考,這次終於能不受任何壓力選擇自己想唸的物理系了。

大二時,為了籌備熱音社的活動,學姐問他要不要寫首歌,他這才把塵封已久的那捲錄音帶拿出來聽,再聽這首歌的心境已完全不同,而且覺得自己唱的好難聽、詞曲也好爛好芭樂,用這首歌告白一定不會成功。

之後,他又寫了幾首歌,技巧與歌詞都進步許多,但怎麼也無法複製那種孤注一擲的情感,卻多了求而不可得的遺憾。

學姐說,現在不流行這種把自己唱成全世界都負我的情歌了,要他重寫、重寫再重寫。

寫了一整年,總算有幾首能笑著唱完的歌了。

最難的那段日子真的都已經過去了,他面對溫翊嵐不再不知所措、無所適從。

只是偶爾,真的只有偶爾,那幾不可見的傷疤還是隱隱作痛。

陳宏睿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,已經不再發抖。

溫翊嵐說,真正堅強的人,是外表看起來軟的,裡面包硬的。

握緊雙手,他一直期許自己能成為這樣的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--

50回了

但還有一大半的故事要走完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mi亞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