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市長個性溫和,待人親切,不但長相斯文帥氣(讓人幾乎看不出他的年紀增長),又身為權貴顯要,不管走到哪裡都是人群簇擁的對象。

因此,徐市長一定也交友廣泛,朋友眾多吧?

倘若這麼猜想的話,那就大錯特錯了。

事實上,徐市長的朋友似乎不多。

我對朋友的定義是,不一定常常聯絡,但有事時一定會互相幫忙,不管是吐苦水或是分享快樂都可以毫無心機地交流的同伴,才算是『朋友』。

然而,除了極少數還有在聯絡的學生時代朋友外,徐市長從政後身邊幾乎沒有稱得上是朋友的夥伴。

這點從徐市長公開出櫃後,沒有人率先為他挺身站台一事便可得知。

在這個圈子裡爾虞我詐,利益交換,再要好的同伴也有可能一瞬反目成仇,因此不管對任何人都要有防備之心,徐市長聽多也看多了,自然也明白這個道理。

而且,在旺叔的事之後,他似乎深刻地體認到什麼,慢慢改變了處理人際關係的方法。

除了段律師之外,他對大家一視同仁,對大家都一樣好。

不管同黨或不同黨、舊部屬或新部屬、支持者或非支持者,他都是一貫的態度,沒有特別要好的人,也沒有特別交惡的人。

只要你不與他為敵,他就會讓你三分;但若與他為敵,他則會加倍奉還,毫不留情。



這種對任何人都一樣的態度,反過來說,即是沒有特別對待的對象,也就是說,他不想與誰深入交往,成為朋友。

我很心疼徐市長,畢竟除了家人與戀人以外,朋友也很重要。因為身份或遭遇讓他不積極想認識新朋友,甚至難以對他人敞開心胸的話,實在太可憐了。

「徐市長最近有沒有特別欣賞的人呢?啊……我指的不是那種『欣賞』,呃……就是特別佩服他,或是特別想認識他的那種人……」

對於我這個莫名奇妙的問題,徐市長一臉困窘,不知該怎麼回答。

我也很困窘啊……也不能直接問,徐市長想不想交朋友呢?又不是小學生……

「佩服的話,倒是有一位……最近入閣的花委員,我從以前就很欣賞她喔。」

「咦?真的嗎?我也很欣賞她!」沒想到徐市長跟我一樣都欣賞花委員,她在我心中是女性政治家的典範呢。

「不過……她對我的印象好像不太好。」徐市長苦笑。

「咦?怎麼會……」

「之前在同一個委員會時,我私下想跟花委員再討論議題,邀請了好幾次都被謝絕了呢。」

「……」怎麼可能──!

「所以囉,就算欣賞對方,但能不能變成朋友還是要看緣份啊……」

如果對方不想跟徐市長扯上什麼關係,那也莫可奈何,可是市長你還是要積極一點啊……唔,可是太過積極好像又會被段律師誤會……

……哎,說穿了,我好像又擔心過頭了。

■■■

政治人物該與媒體保持怎樣的關係,各家看法不同。有人認為,應該善用公關與媒體提升自己知名度,也有人認為,現在的媒體比吸血蛭還可怕,能躲就躲,能閃就閃。

而徐市長與媒體的關係,卻連我也難以認同。

在週刊狗仔跟拍事件之後,徐市長與該週刊、E報、E台的依舊保持來往,就連我跟段律師都很不喜歡的那位許記者,至今也常與市長聯絡。

如果是我的話,在累積那麼多新聞後(徐市長前女友的新聞、旺叔的新聞、偷拍的新聞),一定早把對方設為拒絕往來戶,老死不相往來。

「小瑕也不喜歡記者啊?跟段律師一樣呢……」

明明很認真地跟徐市長討論這個問題,他卻像在聊天氣般輕鬆應答,我頓時感到一陣無力。

「我不是討厭所有的記者,而是不喜歡……許大記者。」

正常情況我不會允許自己在上司前道人長短,不過這次我可是吃了秤砣鐵了心,一定要說服市長別再跟她來往,否則,哪天又被報出什麼大新聞該怎麼辦!

「市長,你不覺得她每次接近你都是為了挖新聞嗎?」

「那當然啊,她是記者嘛。」

我聽了差點沒暈倒,「市長!這種挖新聞的方式……太卑鄙了啦。」

她以朋友的姿態親近對方,但卻把私人聊天的內容寫成新聞稿對外公開,這還不算卑鄙嗎?

我的話說到這裡,徐市長才露出一絲絲困擾的表情,但對他來說,這困擾的程度就像是蒼蠅飛到眼前食物上一樣,頂多不吃就好了,不構成大礙。

「用『卑鄙』這個形容詞……好像有點太過火了呢。喔對了,小瑕,你知道嗎?許記者早年跟丈夫離婚後,獨自扶養二個小孩,是個努力工作賺錢養家的單親媽媽喔。」

「唔……」

這件事我不知道……可是,這跟她的『卑鄙』行為有什麼關係?!

難不成市長得知她的狀況後,因同情她而……

徐市長一眼就看穿我的顧慮,搶在我發問前就解釋道,「我並沒有特別同情她,而她也不需要我的同情。我只是單純地覺得,她是個盡責的記者,只是在做記者會做的事情罷了,並不只針對我,對於其它『有新聞價值的人』,她也都用同樣的手法炮製。」

「……」原來受害者不只徐市長啊……

「小瑕,謝謝妳。對於媒體,我心中自有一條界線拿捏。」

徐市長這句話說得果決,幾乎是替這個話題劃下句點。

而已僭越本份太多的我,也隨即噤口,只得吞下這口氣,繼續看著記者在徐市長身邊張牙舞爪。

在我要離開辦公室前,市長驀然補充道。

「而且,就結果論來說,我還得感謝他們拍下那張照片,我才能坦白對他……」

「啊啊──!我還有份公文急著送,不好意思,市長,我先走了!」

呼──真是大意不得。

就算我神經很粗,即使失戀後還能在他身邊工作,視他們相處為平常。

但是,親耳聽見『前』暗戀對象對自己的情人告白,內心還是會有疙瘩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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