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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帶著女兒跟另一個男人和他的女兒住在一起第四年了,全世界都以為我們在一起其實並沒有。

但我不得不承認我跟他真的很合拍,這是一種奇妙的感覺,比戀愛關係還契合。

我們長得有點像,他粗曠點,我斯文點,他高一點,我矮一點,

兩人體重不相上下,雖然他總是早上只穿條四角褲量體重,硬是要說他比我瘦。

 

不知道是不是住一起久了都這樣,就連我們的女兒都有點像,啊,不是『我們』的女兒,是我的女兒跟他的女兒。

她們長得一樣可愛,個性一樣乖巧,惡搞各老爸的功力也是一流,這就暫且表過不提。

 

我們不只外貌相似,連興趣都一樣,看棒球賽支持同一隊、假日跟女兒踏青、做模型積木。

我們的品味相同,都喜歡鄉村風溫馨感,顏色喜歡天空藍,最愛聽老派80年代音樂,

身為北部人的我們都覺得番茄沾醬油是邪魔歪道。

 

我們看女人的眼光也一樣,前妻還是同一個。

是的,我們之前愛上同一個女人,但時間上他比我早兩年,結局都以離婚作收。

我剛跟前妻離婚的時候,十分沮喪,心想著這世界會有人懂我的感受嗎?

就想到了他。

他陪我走過那段難堪的日子,我們還一起去參加前妻的再婚婚禮,即使我們都沒收到紅帖,

我們回程時一起笑著,從沒看過臉色麼難看的新娘。
 

如果沒有他,我可能沒有獨自扶養女兒的自信。

我媽我姐樓下管理員超商收銀大姐,大家都以為我們在一起,其實並沒有。

我們真的不是gay,床前女兒們買的小熊維尼布偶可以證明我們的清白。

 
好吧,其實我常夢到他是gay,但我不是。
 

隔天早上吃早餐時,他跟我說,我夢到你是gay,但我不是。

 
我們相視而笑,把女兒們叫醒,又開始幸福的一天。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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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mi亞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